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神经心电生理科搬迁区域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院内
3.招标控制价:84147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
6.二次报价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备用)
二、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神经心电生理科搬迁区域全部改造工程,主要包括:
1.拆除工程:原有墙面乳胶漆及腻子、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操作台、套装木门、铝合金窗户、损坏橡胶地面、水池及脸盆、灯具、开关插座、电气管线等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
2.建筑装饰工程:
新建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内填60厚保温隔音棉)
更换70系列断桥铝三玻窗户
墙面重新刮腻子、涂刷医用乳胶漆
铺设橡塑防滑医用地板及踢脚线
安装医用隔帘及轨道
配套电气线路改造、灯具开关插座安装
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三、工期要求
总工期: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期间需采取降噪防尘措施,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尽量避开就诊高峰时段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具有医院科室改造或类似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所有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医院环保要求,具备环保检测合格证明,完工后需通过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3.电气、给排水等安装工程必须符合医疗场所安全规范。
4.医用材料需满足医院感控要求,防滑、抗菌、易清洁
六、报价要求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报价,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装、管理、利润、税金、垃圾清运及成品保护等全部费用。
2.本工程无暂列金额及暂估价,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风险费用。
3.材料价格参照2026年5月份《包头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格,主要材料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施工方案可行、质量工期有保障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
八、付款方式
1.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
3. 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期2年)。
九、现场踏勘及投标要求
1. 投标人投标前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及作业条件,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费用增加。
2.施工期间需做好原有设施及医疗设备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7月21日15:00。报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类似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地点及邮箱: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材料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指定邮箱发送btsdsyyzcb2026@163.com。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21日15:00,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文件一律拒收。
6.开标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室。
7.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函、报价清单、施工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业绩证明材料等。
8.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包装,正本1份,副本1份,无需胶装,提供目录索引,封袋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密封递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第四医院
联系人:田主任3103780 陈主任 310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