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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包头市第四医院环保验收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7-06 16:53   浏览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环保验收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2. 采购人:包头市第四医院

3.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本项目为全包包干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所需人工、监测、评审、资料编制、平台填报、备案、交通、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天内完成全部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公示及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现行环保法规、技术规范开展全流程验收工作:

1. 现场勘查、收集基础资料,编制合规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2. 组织行业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3. 完成验收报告网上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资料填报、系统备案;

4. 整理全套验收档案交付采购人存档,确保一次性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核查。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套编制及备案服务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医院医疗废水、医疗危废、化学试剂、废气噪声等环境风险实际编制全套文件:

1.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2. 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3. 完成全部资料报送,协助采购人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

(三)成果总体要求

所有服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环保技术标准、规程及强制性条文,数据真实、资料完整,保障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与主管部门备案,因成果不合格产生的返工、整改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及本项目专项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环保验收、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相应专业技术团队与服务能力,拥有环保验收相关服务经验;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良好;

4. 近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无欠缴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7月14日9:00。不收报名费。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表自拟,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2.报名地点及邮箱:(报名材料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指定邮箱发送)

现场报名: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邮箱报名:btsdsyyzcb2026@163.com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14日9:00,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文件一律拒收。

4.开标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5楼3号会议室。

5. 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包装,正本1份、副本1份,需胶装,封袋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量投标报价、服务方案、企业业绩、技术人员实力、服务保障、售后整改承诺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依据。

六、其他补充说明

1. 投标人参与投标产生的差旅费、资料编制费等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在公告期内书面或现场向采购人咨询;

3.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标时间,调整信息将在院内同步通知已报名投标人;

4. 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签订正式服务合同,逾期弃标将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第四医院

联系人:田主任 陈主任        联系电话:0472-310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