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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包头市第四医院保洁服务项目论证公告

时间:2026-02-26 17:31   浏览数: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服务项目论证

二、项目服务需求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材料要求

1、报价表自拟

2、服务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盖章提交。

四、论证材料提交要求

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四个角加盖公章。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要求密封文件的,院方将拒收。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226日——2026年3月3日下午17:00

 2、地址:包头市第四医院招采办

 3、材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均需加盖公章。

六、论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349:00

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门诊楼五楼招标室

七、联系人:张主任  0472-3103168

    田主任 0472-3103780